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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2024年平阳县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平阳县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 2、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地下水监测网优化工作方案(2022-2025年)》(浙自然资函〔2022〕112号)、《2024年温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温地灾联防办〔202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平阳县地下水监测网,提升地下水监测智能化水平,更好服务地面沉降防治和地下水资源管理,2024年新增2口地下水监测井及监测仪器采购安装、监测和维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承担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作要求 1、依据《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2070-2014)、《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等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开展平阳县地下水监测井的场地选点、钻探成井、水样采样及测试、保护装置安装、井口高程点建设及测量、采购地下水监测设备、自动化监测系统安装及调试、监测数据上传等工作; 2、工期要求: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地下水监测井建设; 3、技术要求: (1)孔隙潜水:单个井深15-30m、井径350mm开孔,146mm成井,地面上预留井管制作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地面保护装置; (2)制作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地面保护装置及标识牌:监测井地面保护装置符合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浙江省部分),在监测井边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标识牌,介绍地下水监测井基本概况; (3)制作宣传告示牌,规格原则上为长500mm、宽200mm、厚2mm,告示牌设计制作要与当地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第三方服务最高限价14万元; (二)结算方式:监测井建设及监测仪器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总金额的100%。 五、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征信查询材料。 (二)文件送达 1、报价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 0时。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206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无土地调查服务的; (6)供应商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5、合格供应商未达两家的,作流标处理; 6、供应商中标后无故弃标的,将被联合惩戒,五年内不得参与供应商项目投标。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招标人进行中标公示,公告期3天。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13806619299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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