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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阳县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平政办〔2023〕51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28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同意组建平阳县修远宠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将基金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起到2024年6月6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平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77-58100158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502室 邮政编码:325400 平阳县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拟组建子基金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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