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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67/2024-14074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无主冷冻猪副产品、鸡翅
和两辆汽车的认领公告

2024524,本局收到麻步派出所涉案物品移送单,涉案物品为两辆汽车和车内走私冻品。一辆为五菱宏光轿车,车牌为浙CM037V,车内装有冷冻鸡翅3箱、冷冻猪副产品124箱;另一辆为江淮皮卡车,车牌为浙C54HA4,车内装有36箱冷冻鸡翅和36箱冷冻猪副产品2.24吨。经检查未发现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此两辆汽车涉嫌运输无合法来源证明冷冻猪副产品、鸡翅

鉴于无法找到物主,现特此发布公告,限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对上述物品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本局将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麻步镇邮电街镇前巷8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511334

特此公告。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