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4年5月24日,本局收到麻步派出所涉案物品移送单,涉案物品为两辆汽车和车内走私冻品。一辆为五菱宏光轿车,车牌为浙CM037V,车内装有冷冻鸡翅3箱、冷冻猪副产品124箱;另一辆为江淮皮卡车,车牌为浙C54HA4,车内装有36箱冷冻鸡翅和36箱冷冻猪副产品,共2.24吨。经检查未发现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此两辆汽车涉嫌运输无合法来源证明冷冻猪副产品、鸡翅。 鉴于无法找到物主,现特此发布公告,限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局对上述物品主张权利、接受调查。逾期本局将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麻步镇邮电街镇前巷8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511334 特此公告。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