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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转播台: 为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62号令”要求,完善我中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各项制度,筑牢广播电视安全防线,现将《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技术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印发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广播电视技术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根据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定广播电视技术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房、广播电视转播台机房,开展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工作。 第三条 播出(转播)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各科室(台)应保持高度责任感和组织纪律,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条 各广播电视播出科室(台)根据本规定,制订本科室(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制度细则。 第五条 各广播电视播出科室(台)应当依据本规定,建立安全播出工作奖惩制度。 第二章 管理和保障 第六条 各广播电视播出(转播)科室(台)要将涉及安全播出的人员纳入安全播出管理,实行安全播出责任制。 第七条 安全播出人员要依照本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各项技术维护和管理规定。 (一)对各科定(台)负责的接收、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以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记录。 (二)针对各自播出(转播)系统做好相应的技术维护和保障措施,开展必要的技术研究,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 (三)建立健全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八条 各安全播出部门要做好节目源管理,避免节目错播、空播。广播电视信号应当按照规定完整传输、发射、转播,不得擅自接入、传送、播出规定外广播电视节目。 第九条 各播出(转播)科室(台)要制定完善的安全播出应急保障方案,对播出的信号进行监听监看,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播出故障。 第十条 定期开展安全播出演练、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各播出(转播)科室(台)应当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和技术准备。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 各安全播出部门要按照中心《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要求,负责本科室(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平阳县融媒体中心事件事故通报制度 附件2: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值机人员管理制度 附件3: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附件4: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机房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附件5: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播出设备巡检制度 附件6: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参数变更管理制度 附件7:平阳县融媒体中心配供电管理制度 附件8: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9: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维护检修制度 附件10: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学习培训制度 附件1: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事件事故通报制度 为提高安全播出应急处置能力,防止事件事故影响扩大,根据《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以及《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1.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应立即按照相关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事故扩大。 2.发生安全播出事件、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或监测监管部门,其中,属于重大事件或特别重大事件的,应电话报告总局监测监管部门和省级监测监管部门。需要报送至总局的事件、事故,还应在事件、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快速报告单报至总局监测监管部门和省级监测监管部门,或通过总局安全播出事件事故管理系统填报。 3.事件、事故书面报告应说明事件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频率(频道)、节目、设备,停播时长,发生和处理详细过程、起因、性质、造成的损失等,必要时应附有关部门的鉴定意见,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事件、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4.应根据事态进展随时报告事件、事故排查和处理情况,如发现报告的事件、事故信息有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5.应积极配合上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事件、事故的调查。 6.重大事件事故上报范围 (一)安全播出事件界定标准及上报单位 事件类型 特别重大事件 (报总局) 重大事件 (报总局) 较大事件 (报省局) 破坏侵扰事件 干扰插播 直播 插播 直播中出现被插播的非法画面、声音、文字、图像等。 前端 插播 播出前端信号、发射前端信号或系统、线路被非法插播,导致用户无法收视。 播出前端信号、发射前端信号或系统、线路被非法插播,导致用户收视受影响。 卫星 受干扰 传输广播电视信号的卫星受到非法攻击,导致下行接收节目出现非法画面、声音、文字、图像等。 传输广播电视信号的卫星受到非法攻击,导致下行接收节目出现黑屏或马赛克。 攻击 破坏 造成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设施无法使用,12小时以上。 造成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设施无法使用3小时以上. 造成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设施无法使用,但尚未达到重大事件标准。 事件类型 特别重大事件 (报总局) 重大事件 (报总局) 较大事件 (报省局) 信息 安全 事件 造成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内设施无法使用12小时以上;利用设备、设施、网络发布、传播非法信息内容;信息被非法删除、窃取、篡改造成负面影响。 造成全台性停播;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内设施无法使用3小时以上。 造成重大停播,但尚未达到重大事件标准。 自然 灾害 事件 造成停播48小时以上。 造成停播24小时以上。 造成重大停播,但尚未达到重大事件标准。 技术 安全 事件 在技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中发生的人员死亡(含本单位雇用人员);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损毁,经济损失达50万元以上。 在技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中发生的人员重伤(含本单位雇用人员);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损毁,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 在技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中发生的人员受伤(含本单位雇用人员);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损毁,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二)安全播出重大事故界定标准及上报单位 停播类型 停播时长 报告上 报单位 重保期的 重点时段 日常重点时段/ 重保期 日常 全台性停播 ≥3分钟 ≥5分钟 ≥10分钟 逐级报省局 部分节目停播 ≥10分钟 ≥30分钟 ≥1小时 逐级报省局 分配网 影响用户数≥10万户 ≥10分钟 ≥30分钟 ≥1小时 逐级报总局 分配网 10万>影响用户数≥5万户 ≥1小时 ≥2小时 ≥3小时 逐级报省局 分配网 5万>影响用户数>1万户 ≥2小时 ≥3小时 ≥6小时 逐级报省局 附件2: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值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播控机房、九凰山发射机房、水头电视转播台及南麂电视转播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机人员要遵守以下值班制度。 1.机房值机人员轮值时间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转播中央台新闻节目或其他重点时段、重要保障期等,值班人员必须值守机房,随时准备应急处置。 3.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 4.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广播电视信号的监听或监看,保证广播电视正常播出,如实填写广播电视播控值班记录、播出设备运行情况记录,按时上传设备整点指标的图片及文字资料到安播技术平台。 5.做好交接工作,杜绝机房空岗、漏岗。 6.值班人员要做好机房的清洁工作,保持机房环境整洁。 7.做好机房人员出入管理,未经允许,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出现异常情况,按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节目正常播出,同时要与技术维护人员联系处理,并做好情况说明和处理的记录。 9.值机人员在轮值期间负有安全播出责任。 10.违反本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由部门或台班子、台党组做出处罚。 附件3: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播出机房安全管理,确保广播电视信号安全、顺利、优质播出,中心播控机房、九凰山发射机房、水头电视转播台及南麂电视转播台要遵守以下机房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机房发生任何与安全有关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科室分管副主任(副台长)、主任(台长)或中心分管领导汇报。 3.定期做好机房巡查,做好机房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 4.机房严格禁止存放无关物品,保持维护通道畅通。 5.定期清洁机房环境卫生,保持设备及设施清洁,保证机房温度、湿度等环境良好,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6.严禁在机房内吸烟、饮食。 7.各种灭火器材要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失效时间,定人开展使用培训。 8.做好防鼠灭蟑措施,保障机房设备无虫害。 9.外来人员应遵守进入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0.违反本制度者,由科室部门给予50元--200元的处罚。 附件4: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机房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机房值班及交接班管理,确保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机房设备运行正常,中心各机房及水头电视转播台、南麂电视转播台要遵守以下交接班制度。 1.严格按值班表执行值班,调换班需经科室分管领导同意并备案。 2.交接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分——8点45分,如有特殊情况延迟交接班的,需做好沟通,避免空岗、漏岗。 3.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并确认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4.接班人员应详细查看值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有关通知事项。 5.准时实施交接班,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的,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做好汇报工作。 6.如果设备正处于故障状态或正在执行切换、调整操作时,暂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附件5: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广播电视播出设备巡检制度 为了保证广播电视设备运行稳定,确保广播电视设备各项指标正常,特制订以下巡检制度。 一、每天开播前巡检内容(值班人员执行) (一)七楼播控机房 1.主备数据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2.GPS时钟是否正常 3.主备视频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4.内容服务器工作是否正常 5.两套节目播出单是否正常 6.广播监测是否正常 (二)九凰山发射台 1.调频发射机设备是否正常 2.UPS工作是否正常 (三)水头电视转播台 1.电视发射机设备是否正常 2.调频发射机设备是否正常 (四)南麂电视转播台 1.电视发射机设备是否正常 2.微波设备是否正常 二、每天播出(转播)中巡查(值班人员执行) 1.监测平台音视频信号(包含GPS时钟) 2.主要设备运行指标指示 3.以上监测项目拍照上传安播平台,拍照上传时间分别为10:00、13:00、16:00、19:00、22:00、24:00、第二天7:00,前后拍照上传时间不得大于20分钟,否则将视为无效。 三、每周巡检内容(技术人员执行) 1.UPS每周记录一次输入电压,输出电压。 2.清洁机架内外、设备面板和监视器、显示器屏幕; 3.检查各类信号源的接收状态; 4.检查各播出系统工作状态; 5.检查编码器、复用器、调制器、交换机、适配器、切换器及矩阵等前端播出设备的工作状态。 四、月维护内容(技术人员执行) 结合月测试对各频道播出信号进行校验和调整,主要内容是: 1.周维护的所有内容; 2.整理各机架设备连接线; 3.检查电视塔发射天线的加固情况; 4.检查各广播电视发射、接收设备的工作状态。 五、季维护内容(部门或转播台执行) 1.周、月维护的所有内容; 2.清洁机房空调的过滤网,检查空调运行情况; 3.按操作规程对蓄电池进行安全的充放电维护; 4.对卫星接收天线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和维护。 六、年维护内容(报中心相关部门执行) 1.周、月、季维护的所有内容; 2.清洁各设备的电路板和接插件; 3.清洁各监视器和计算机内部; 4.检查调整各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5.检查视频监控系统的状况。 6.检查机房消防系统。 附件6: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参数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使用系统软件参数,规范技术参数变更管理,确保广播电视播出达到最佳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房值班人员,未经科室负责人批准,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二、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科室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三、播控机房的前端操作业务实行双人作业制度;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各类操作规则。 四、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五、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 附件7: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配供电管理制度 为了广播电视供配电系统安全有序,保证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定供配电管理制度。 1.设备运行人员必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许可证,熟悉本供配电系统设备的性能、操作及维护管理。 2.设备运行人员对供配电房的安全运行、监视、维护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负有责任,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作业。 3.在配电室的电气设备上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在供配电房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及其他用电回路上的工作,必须先完成停电、验电、裝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裝设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时应有监护人在场监护。 5.在任何电气设备上的作业,除特殊许可外,禁止带电作业。 6.供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熔断器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擅自加大熔断器的容量。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不得拆除其接地线。 8.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防护遮拦,通行过道必须有明显的标示牌,供配电房的专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另作他用,并定期检测其安全性能。 9.供配电房必须配有专用干式灭火器材,并保持长期性有效。 10.供配电房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乱拿乱放。 附件8: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机房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出台制定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检修方法。 2.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急救的基本知识,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 3.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易挥发物品。 4.机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非工作用电器。 5.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机房,避免招引老鼠、蟑螂、白蚁等进入机房,威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机房内所有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均须安全封堵,并定期进行灭害工作,杜绝虫鼠可能造成的危害。 6.机房内各设备均需单独可靠接地,避免因漏电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 7.设备重新加载上电之前须核实其供电电压是否与额定电压相符,开关是否正常、接线是否牢靠,一切核实无误之后方可上电。 8.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应尽量避免带电操作。 附件9: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稳定性,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保证广播电视播出正常,制定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详细周详的设备维护目标计划。 2.每周二下午进行自办台设备停机检修,并做好日常设备维护记录,并做好机器设备除尘和督促值班人员保持机房卫生。 3.每周二下午关机或者重起硬盘播出系统视频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播出站等长期工作的设备,保持设备的稳定安全。 4.每个季度分别对各转播系统、卫星天线、无线发射系统、UPS电源进行维护,更换和消除隐患点。 5.执行24小时技术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随传随到。 6.备份关键设备器材,保管好维护工具。 7.重要敏感期实行技术跟班,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附件10: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完善安全播出制度,提高人员综合能力和安全播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特制定出台本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安全播出学习培训制度。 1.结合安全播出工作实际,把每周二定为“学习日”,进行安全播出有关知识培训。 2.定期进行安全播出应急演练,值班人员必须上机操作应急处理过程。 3.定期进行播出安全教育学习,学习省市县有关安全播出相关文件精神。 4.每月进行一次全体安播人员集体学习会,进行学习式应急演练。 5.无故不参加学习或经常性缺席的,由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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