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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 为深入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交〔2023〕66号)和《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温交〔2023〕35号)精神,巩固深化2022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6日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为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的指导意见》、《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2023年-2025年)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围绕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聚焦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严肃惩治腐败问题,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县,奋力打造平阳综合交通枢纽中心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利用职权,指使或参与项目违法转分包,工程项目非法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擅自指定分包或未履行报备程序擅自分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违规分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施变相专业分包;层层分包、以包代管等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 (二)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突出问题。评标专家方面,重点整治专家为特定投标人加分代言、不认真履职的行为;评审专家方面,重点整治出工不出力的行为;针对评审会过多过烂的现象,重点整治相关单位推卸管理责任、对评审活动疏于管理的问题。 (三)交通项目渣土处置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交通项目工程渣土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各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2020年以来县交通运输部门在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审批、运输车监管、道路通行审批以及消纳场所规划审批等方面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的及时做好移交和配合查处。 (四)公路养护工程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招标项目中各类不合理限制、隐性壁垒、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倾向性选择专家、专家违法违规等问题;检查设计变更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到位、量价不合理等问题,查找可能涉及廉政问题线索,重点检查变更金额较大养护工程;持续深化整治养护资金违规使用、利用职权承揽养护工程项目、应急养护工程存在利益关联、养护施工企业业绩造假、养护工程监理检测资料等方面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重点核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科室)要对照整治方案,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细化措施,部署开展本部门的整治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拓宽发现问题渠道,要在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起底,开展多部门联合,日常检查,随机突击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的多样化核查方式。(贯穿全年) (二)集中整治。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科室)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线索起底中发现的问题和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业务违规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贯穿全年) (三)长效治理。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科室)要强化整改闭环管理,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销号。要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举措,把专项整治效果转化为行业的治理效果。(贯穿全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在县交通运输局党委领导下分类组织实施。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科室)每月20日前将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1)报局机关纪委。交通行业管理问题,由主管部门处置,行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将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结症,切实抓好落实,县交通运输局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思想不重视、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将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稳步推进专项整治。 (三)系统推进,巩固成果。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坚持清存量、遏增量,找准问题结症,体现专项整治的准度、力度,推动系统性地解决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纵深推进清廉交通建设。
附件:1.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2.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3.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问题线索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曾仁泵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党组书记 副组长:林筱峰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启欢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 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钟安德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姜开明 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 林 军 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苏良利 执法队副队长兼执法指导科负责人 张其旭 公运中心总工程师兼建设管理科负责人 叶德利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张小颖 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林 迅 县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科科长 刘丰永 公运中心农村公路科科长 周传武 县交通运输局养护科副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处室落实整治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 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工作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违法转分包、专家评审专项整治组;渣土处置专项整治组;公路养护专项整治组。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联动抓好监督落实。具体名单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由钟安德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承担。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汇报总结材料,统筹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定期组织工作例会、通报和督查。 联系人:沈德魁,联系方式:19883775276。 (二)工程违法转分包、专家评审专项整治组 由林筱峰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承担。负责工程违法转分包和专家评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联系人:张小颖,联系方式:13868551680。 (三)渣土处置专项整治组 由林筱峰、林军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建设管理科、执法指导科承担。负责工程渣土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各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督促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联系人1:刘丰永,联系方式:15258017170。 联系人2:林 迅,联系方式:15857750357。 (四)公路养护专项整治组 由姜开明同志牵头,具体工作由公路养护科承担。负责公路养护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督促整治方案,细化措施,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指导和督查,对整治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汇总。 联系人:吴宝杰,联系方式:15867700902。
附件2-1 交通建设工程违法转分包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2-2 交通建设工程专家评审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2-3 交通建设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2-4 公路养护工程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附件3-1 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表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 联系方式: 说明:各专项任务整治组于每月20日前报县交通局机关纪委沈德魁,电话:19883775276。
附件3-2 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情况表 单位(盖章): 党组织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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