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索引号 001008003008095/2024-14118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机构全称 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 叶信川
机构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 联系方式 0577-6373507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飞鳌大道1250号;联系电话:0577-63735078;传真:0577-63735018;机构网址: www.zjpy.gov.cn

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平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编委的《关于平阳县局级事业机构调整审核的批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审批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协调、管理、指导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审批服务工作,监督、考核县级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情况,负责对县级单位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评。

(三)参与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并做好平台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维保障工作。

(四)制定、优化并监督实施政务服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考核无偿代办及涉批中介服务工作。

(五)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制度的投诉举报。

(六)指导、考核各乡镇审批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政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处理和协调日常政务、干部队伍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中心文秘、宣教、保密、统计、普法、政务公开、计划财务等工作。负责对各类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工作规程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统筹落实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考核考绩、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业务信息科。负责“最多跑一次”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的落实工作。负责对县级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活动具体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参与协调部门(单位)审批事项进驻中心事宜,组织开展窗口设立调整。负责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优化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参与协调部门间审批疑难问题,组织联审联办及部门会商。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中心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三)检查考核科。负责对县级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集中开展政务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负责中心服务行为、监管评价(含第三方评价)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进驻中心服务窗口的日常巡查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建设。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办件平台的考核。负责对乡镇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考核。参与指导全县各类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四)代办中介科。负责指导、监督、考核无偿代办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无偿代办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涉批中介服务工作,负责涉批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信用评价等工作,负责对涉批中介机构的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规范涉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

机关党总支。负责中心和窗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