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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平资管办〔2024〕8号 关于开展招投标项目在建工程标后履约 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标投标活动,健全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机制,净化我县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1〕11号)、《平阳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方案》(平资管办〔2022〕24号)等文件精神,并按照2024年温州市资管办《关于开展招投标项目在建工程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平阳县招投标项目在建工程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及项目确定方式 2023-2024年度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并完成招投标工作的在建政府投资工程,其中,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项目、招标方式变更的项目及招投标过程存在投诉的特殊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项目确定方式:由县资管办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检查时间:截至2024年底,原则上每个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工作。检查方式:检查不提前通知,突击检查标后履约实际情况。被检单位按检查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配合检查,并向检查组如实反馈标后管理真实情况,检查组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将检查意见现场反馈给承建、参建单位,并由承建、参建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三、检查内容 1.工程合同签订情况。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一致;是否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等。 2.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标人有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或其他违法、违规和不按合同履约的行为。 3.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办理;是否存在未报建先施工的情况等。 4.关键岗位人员情况。是否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是否存在未经业主单位同意和未报行业监督部门备案的;变更人员的资质、业绩是否与变更前的人员标准一致;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是否达到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因人员变更产生的违约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因人员考勤产生的违约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5.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如期安排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施工,达到项目建设需要;机械设备是否属于施工单位自有或租赁等。 6.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网络计划图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月报表是否有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对于工期拖延情况是否有监理通知书和有效的督促意见等。 7.工程款支付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是否规范等。 8.工程量变更情况。工程变更手续是否到位;是否已按规定审核备案(审批)等。 9.平阳县标后履约监管系统使用情况。 四、检查小组人员安排 各行业部门,牵头单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各部门按照行业职责分工,开展标后履约联合检查工作。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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