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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156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4-6月份,我县开展了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经网上年检材料审核和现场实地查看,共评定8所年检合格学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平阳新纪元学校、平阳苏步青学校、平阳县青蓝学校、平阳新纪元蓝田学校、平阳县新纪元榕园学校、平阳县建兰学校、平阳育英体校、平阳县武术学校。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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