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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24〕30)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并认真做好总结报送。活动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填写反馈表(附件2)报送安委办,相关活动现场照片请上传“安全宣传五进记录系统”(路径:“平阳应急科普宣传”微信公众号-安全助手-安全五进记录),活动总结请报送安委办。联系人:杨如意,电话:0577-63882951



        附件1 浙安委办〔2024〕30号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平阳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