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南雁镇吴山线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浙平悦〔2024〕1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14号文,我局于2024年3月21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交警大队、南雁镇人民政府对浙江态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南雁镇吴山线沿线。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南雁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门头增加文字标牌;游客服务中心沿线绿化带清杂除灌及提升,面积为5935.71平方米;入口处建筑立面提升,面积为745.33平方米;水塘提升,面积为726.92平方米;配电箱美化一组;山体裸露区域补植彩色树种,面积为3785.32平方米。 (二)吴山风情旅游小镇:沿线绿化带提升1729.08平方米;店铺店招统一、商业街彩色带指引;公园草坪补植,面积为7622平方米;增加集装箱小品2个。 (三)雁荡村:邻里活动空间提升,面积为800平方米;休闲广场提升,面积为198平方米;部分沿线建筑立面提升,面积为1163.69平方米;沿线绿化带提升,面积为3237.68平方米;索道栏杆老化提升,长度为34米。 (四)浦岭村:沿线绿化带提升,面积为1475.23平方米。 (五)枫树湾三角地:枫树湾交叉路口绿化组团提升,面积为1272平方米;枫树湾公园提升,面积为6288平方米; (六)蒲尖山隧道口:沿线建筑立面提升,面积为2087.74平方米。 (七)交警中队处沿线提升:沥青道路提升,面积为530.02平方米。 三、方案设计:(一)原则同意方案设计;(二)进一步复核用地类型,不得占用农用地;(三)三角通视区域绿化景观不得影响行车视距,优化入村口、桥头等改造设计,不得存在安全隐患;(四)按规范设置交通设施;(五)溪滩整治要符合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 四、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五、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六、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七、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154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2.2万元。 八、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九、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305-330326-04-01-74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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