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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阳县政府大院2号楼加固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平阳县政府大院2号楼加固维修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报告》(平机管〔2024〕16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69号文,2024年4月28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平阳水务公司、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昆阳镇人民政府对浙江乾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政府大院2号楼。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固、维修建筑面积 1767.96 平方米。

三、方案设计:(一)原则同意方案设计。

四、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五、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六、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七、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1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7.7万元。

八、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九、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3-330326-04-01-276209

总 概 算 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造价(单位:万元)

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室外工程

设备

其他费用

预备费

合计

建筑面积或基数

单方造价(元/m2)

所占比例

一.

工程费用

742.5

220.2

45

0



1007.7



86.5%

1

土建

742.5










1.1

维修

257.88







1768

1459


1.2

钢结构及加固

484.62

220.2






1768

2741


2

水电安装











2.1

给排水及强电安装


34.5






1768

195


2.2

智能化等弱电安装工程


160.4






1768

907


2.3

暖通安装


25.3






1768

143


3

室外工程



45

0







1

室外电缆、给排水等



4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3.9


123.9



10.64%

1

建设管理费





67.4






1.1

项目建设管理费





23



1108.6

2%


1.2

建设管理其他费





20.4






1.2.1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监标)





6.4



1007.7

0.64%


1.2.2

招标代理费





6



1007.7

0.6%


1.2.3

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





8



1007.7

0.8%


1.3

工程监理费





24



1007.7

2.38%


2

可行性研究费





3.7



1007.7

0.37%


3

研究试验费





8



1007.7

0.8%


4

勘察设计费





36.3






4.1

工程勘察费(鉴定)





5.6



1007.7

0.56%


4.2

工程设计费





28.2



1007.7

2.8%


4.3

图审费





2.5



1007.7

0.25%


4

环境影响评价费





0






5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7



1007.7

0.7


6

工程保险费





1.5



1007.7

0.15%


预备费






33.4

33.4



2.86%

1

基本预备费






33.4


1130

3%


项目概算总投资







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