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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9/2024-141865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3学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保证。为激励广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工作热情,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确保校园“舌尖上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学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范围

(一)先进集体

1.重视学校食堂队伍建设,机构、制度健全,管理科学,理念先进,服务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

2.重视学校食堂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食堂管理制度,措施得力,运转有序,服务质量好,家长和学生满意度高。

3.重视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食堂工作有亮点,在推进中小学食堂文明就餐建设、膳食经费管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原则上推荐学校负责人和食堂“两员”参与评选。参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领导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食堂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2.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在本职岗位工作方面成绩较突出。

3.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技能,深受师生好评。

二、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先进集体,要根据名额分配数(详见附件1)推荐;评选先进个人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家长电话留言投诉并查实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正把优秀的食堂和相关管理人员推荐上来。各地各校要对报送的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呈报审批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Word和PDF两种格式于2024年7月26日前,以学区、直属校为单位填写汇总表(详见附件3-4)并上报至县教育局安保科。联系人:项丽璇;联系电话:63886355。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学年平阳县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3学年平阳县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2023学年平阳县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5.2023学年平阳县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2023学年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