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平住房委办〔2022〕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平住房委办〔2023〕1号)、《关于印发〈平阳县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委发〔2023〕25号)、《关于明确推行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助政策操作流程的通知》(平住建〔2022〕100号)、《关于明确实施新居民购房补助、职业技能等级资格人员购房补助、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购房补助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助等政策操作流程的通知》(平住建〔2024〕4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黄旭斌等395人拟予享受购房补助政策(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止,公示期为7天。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5号;电话:63889160。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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