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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函


钟炳斌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平阳县少数民族村结对帮扶的建议》(人大建议207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确如代表所述目前省、市相关文件对平阳县8个民族村进行帮扶挂钩,占全县12民族村的67%,略低于泰顺县的70%和苍南县的72%,其中泰顺县20个民族村帮扶挂钩了14个,苍南县46个民族村帮扶挂钩了33个。

一直来,我们都非常重视县民族乡村振兴工作,“十四五”来分别出台了《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平阳民族工作明确了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特别是《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平政办〔2021〕12号)文件落实7大举措推动民族乡村基础设施、特色村镇、特色产业、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和人才建设,明确12个县机关单位结对帮扶全县12个民族村,要求每年帮扶资金20万元以上或办好1至2件实事,实现全县民族乡村帮扶全覆盖。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政策落实,特别是联合县有关部门推进县12个机关单位帮扶12个民族村政策落实,同时与帮扶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促进平阳民族乡村全面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民族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雷昌周,联系电话:0577-63713392。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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