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宅基地山门镇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宅基地山门镇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山门分中心

联系方式: 5988501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蓝必花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怀溪镇岭头村

330326028060JC01145F00010001

35.82/69.13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雷必库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怀溪镇岭头村

330326028060JC01146F00010001

30.25/58.38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雷必库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怀溪镇岭头村

330326028060JC01147F00010001

30.25/58.38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

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山门分中心

 2024年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