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宅基地山门镇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山门分中心 联系方式: 5988501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郑德包 |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 怀溪镇黄施岙村 | 330326028056JC00082F00010001 | 31.35/61.0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郑德惠 |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 怀溪镇黄施岙村 | 330326028056JC00083F00010001 | 31.35/61.0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郑德利 |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 怀溪镇黄施岙村 | 330326028056JC00085F00010001 | 31.35/61.0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4 | 钱周兰 |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 怀溪镇黄施岙村 | 330326028056JC00081F00010001 | 31.35/61.0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公告单位: 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山门分中心 2024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