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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8/2024-142372 主题分类 科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4-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科技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4年,县科技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鳌江实验室为重点,强化科技企业培育,持续推进科创平台、大孵化集群2.0版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以赴攻坚重点指标。

1.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1-5月规上工业研发费7.1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3.45%,全市排名第6,较去年同期提升0.38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3。

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5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4.50亿元,全市排名第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6.14%,全市排名第5。

3.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5月全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20.91亿元,增速-1.0%,全市排名第10;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5.1%,全市排名第6。

4.2023年全社会R&D经费。全县规上企业上报研发经费18.00亿元(含仪器设备研发经费投入共19.24亿元);有研发活动企业数681家,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88.24%;科研机构上报2家、申报R&D经费2.04亿元。

5.技术合同成交额。1-6月技术合同成交额27.02亿元,完成率67.55%,预计全市排名第2。

(二)重点推进鳌江实验室。

一是加强协调对接。成立实验室建设工作专班,编制《鳌江实验室2024年月推进工作计划安排表》,加强协调推进;持续对接县编办等部门,推进实验室审批设立工作;就宠物产业研究院、国家海洋湿地研究院建设,对接中国农科院、浙江海洋大学和南保局。二是修订出台《鳌江实验室建设方案》,配套制订《鳌江实验室科研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鳌江实验室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鳌江实验室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等系列管理办法,新成立了鳌江实验室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明确鳌江实验室中长期简要计划。三是整合组织架构和科创平台资源。调整实验室科研单元,增设智能制造研究院、浙南康复产业转化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技转中心(筹)、平阳科技强农产业研究院、校企合作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目前已完成各研究院办公及研发区域面积的划分。四是全力推进实验室装修事宜。鳌江镇人民政府已完成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已开标),中标价6600余万元;我局与设计装修公司持续沟通修订设计方案,全面跟进对接鳌江镇,督促鳌江实验室整体装修工程,五是明确实验室项目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揭榜挂帅”技术难题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发布技术难题征集。六是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为进一步解决实验室后续建设资金问题,把鳌江实验室项目包装成超长期国债项目,鳌江镇新鳌公司已经以《平阳鳌江会展及实验室装饰工程项目》在发改系统备案。六是加强与高校协调对接。和武汉大学协同起草《关于平阳鳌江实验室合作建议》,和浙江海洋大学起草了《平阳县人民政府 浙江海洋大学鳌江实验室战略合作协议(初稿)》;谋划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展校地合作,筹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平阳技术转移中心。

(三)推进建设大孵化集群。

出台《2024年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有关部门、乡镇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各项指标任务。起草了《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运行与管理办法(试行)》,系统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截至6月底,市级新增孵化空间9.84万平方米,完成率123%,预计全市排名前3;累计新增在孵企业数为76家(另有25家还未通过市里审核),完成率达50.67%,预计全市排名第6;累计新增创新创业人才数810人,完成率67.50%,预计全市排名第6;技术合同成交金额27.02亿元,完成率达67.55%,预计全市排名第2。

(四)加快培育科技企业。

开展2024年双倍增主体培育调研摸底工作,摸底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69家,前两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通过92家。前两批市级研发中心通过19家,新入选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创建名单1家(佩蒂)。申报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专项3项,其中工业类1项、农业类2项,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3项(拟立项1项)、市级基础性公益科研项目40项(拟立项23项)。

(五)推进科创平台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服务企业活动。4个平台累计走访调研企业200余家次,举办培训活动5场、推介专场活动3场,出具技术方案近40套,解决技术难题30余项。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累计与近60 家企业达成合作,累计签订技术合同总金额近3200万元(其中武大平阳创新2600万元)。温大平阳智造院申报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储备项目1个、国家长江学者项目1个。浙理工平阳研究院申报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海洋科技创新项目1个,与1家企业达成省科技进步奖联合申报协议。三是加强联合技术攻关。武大平阳创新中心“公路工程数字化项目”已完成“称重计量员系统”“智慧梁场系统”“平安交通系统”等子项目的研发工作,顺利进入实施和推广阶段;“戈尔德连杆检测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交付,将投产使用;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初步达成“新能源项目(风力发电)”“矿工生命监测定位靴项目”项目的合作意向。浙理工平阳研究院“氧化锌电阻片智能摆片生产线”项目完成交付,极大地提升了电阻片的生产效率;协助亚之星攻克汽车空气弹簧刚强度匹配设计技术及汽车减振器焊缝疲劳寿命预测技术。

(六)加强科技人才引育。

一是做好人才引育工作。申报“国家万人计划”1人;入选市高水平创新团队1支(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与温大的校企合作类团队:肌群信息感知与智能复健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团队)。二是加强外专数量攻坚。温州大学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的俄罗斯籍外专院所落地全职入职。1-5月实现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来华工作人员数量为11人,完成率全市排名第6。三是做好双创大赛分区赛赛事工作。协助县委人才办组织开展2024平阳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日本赛区项目路演、大赛(深圳)走访活动、大赛总决赛等各阶段赛事活动。创新赛事项目,今年首次分设了高科技创业组、高层次人才创新组。经3月12日总决赛,两组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高科技创业组获奖项目目前已落地平阳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企业1家。四是完成1平台、3个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的 2023 青科会成果一季度进展情况报送工作。

(七)强化科技金融工作。

征集科技部科技创新再贷款需求企业11家。联合温州银保监局平阳分局,组织金融保险机构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对13家科创型企业融资及时做好跟进服务工作。联合人保平阳支公司准备好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保险险种范围,推出包括研发费用损失险、科技成果转化失败保险、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险等险。

(八)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

2024年已选派完成第12批次市团队科技特派员1支、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13名,争取市财政补助203万元;实施2个省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茶产业团队、柚产业团队);已下达省财政补助20万元,预计将下派2024年第16批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16名。

(九)加强科技工作管理。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研究起草《平阳县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组织管理、申报与立项、实施管理、经费使用、经费管理、验收与监督等进行细化;强化中期评估以及验收管理,明确相应情形以及处置方法;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解决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等问题。恢复县级科技自筹项目,已立项社发类2项,受理医学类42项。二是强化平台管理。完成浙理工平阳研究院年度考核工作以及运营经费拨付。对温大平阳智造院、浙理工平阳研究院的年度考核结果、绩效评价情况予以通报并印发整改通知,引导平台进一步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成效。开展四大科创平台2023年度和季度工作交流会,推进各平台比拼学。启动武大平阳创新中心、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年度考核准备流程。结合温大学科优势,按赛道研究、制订新的共建方案,第二轮共建协议通过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强化校外科技类培训监督。全县现存25家科技类培训机构中,已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纳管机构16家,落实省市“双减”工作对标调度会议精神,全面做好近三月订单全覆盖工作,截至当前订单覆盖率100%。未经审核通过的科技类培训机构16家,其中9家机构缺少消防备案材料、5家机构因场地问题不符合要求(其中2家已另找场地装修),2家机构已计划不再开展科技类培训项目。四是推进“科技副总”工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制定《平阳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实施办法》,形成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科创平台资源优势,建立由40位不同学科博士组成的专家库;立足于选优配强,常态化开展需求征集和“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现已完成48家企业的“科技副总”匹配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攻关5项,其中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3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6项(软著5项,成果转化1项),建成企业研发机构3家,其中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家,引进创新人才4名。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指标。

1.规上工业研发强度争取达到3.8%,提升幅度争取保持全市前3。开展实施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双清零”行动,对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数据进行月收集月分析。通过“分片包干”“一对一指导”等方式,联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研发费用政策及归集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辅导企业准确归集和申报研发经费,支持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数据质量。

2.高新技术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8%以上,综合排名全市中游。做好高企培育、服务工作,做大高新技术产业盘子,为年度底提高高新增加值占比打好基础;同时要加强对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企业的关注,建立集咨询、答疑及申报为一体的常态化服务体系。

3.高新投资增速争取回正,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争取达15%以上,综合排名全市中游。建立高新项目储备库滚动跟踪模式,认真筛选新开工项目,加强与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对接,重点谋划高新行业代码,确保项目应统尽统。加大部门乡镇沟通对接,合力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投资项目包装上做突破,争取做成一两个高新投资项目入库包装案例。

(二)着力提升科技策源能力。

1.持续推进鳌江实验室建设。持续做好“揭榜挂帅”技术难题需求征集工作;持续加强与县委编办对接,完成鳌江实验室事业单位审批;加强与鳌江镇人民政府协调,督促推进鳌江实验室装修工程,力争年底前实现入驻办公;协调解决实验室工作人员后勤保障、人才公寓需求问题。

2.持续强化科创平台建设。签订温州大学平阳智能制造研究院第二轮协议;做好武汉大学平阳创新中心、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年度考核;持续做好各平台封闭式管理;研究谋划武汉大学平阳创新中心、浙理工平阳研究院第二轮共建协议内容及考核指标。
    (三)着力推进大孵化集群建设。

1.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大孵化器建设规划县乡整体统筹,以“强城行动”为指引,聚焦三大“五百亿”产业,催生新质生产力,按照主要工业镇“一镇一孵化”为目标,全县“一盘棋”谋划推进大孵化器集群建设。

2.强化示范引领树标杆。重点发挥好平阳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平阳县时尚智造孵化器等2大国有孵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不断提升孵化服务水平,持续激发创业活力,带动创新创业深入发展。

3.厚植孵化育成增值服务。继续完善大孵化器集群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运行与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强化“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创业导师”孵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各孵化基地与金融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提供金融贷款授信、政策性担保服务支持。

(四)着力强化企业内生动力。

1.深入实施双倍增计划,力争实现全年新增领军(小巨人)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4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0家。一是加大中介机构省科、高企、市研发中心申报摸底,同时对照各申报条件,梳理出一批种子型企业名单,确保乡镇动员、辅导有针对性。二是联合财政、税务、乡镇邀请财务、技术专家组建服务团队对全部拟新认定(69家),部分重新认定(8家)高企开展实地走访,摸底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为企业提供研发费用专账规范处理、加计扣除备案台账等业务辅导,帮助企业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水平。三是根据研发机构类别和建设要求,结合企业规模、基础资源、创新能力梳理出一批种子型企业名单下发给乡镇,乡镇要鼓励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投入、有装备、有特色业务”标准,规划建设企业研发机构。

2.推进关键技术攻关。一是做好项目跟踪对接。对2024年已申报的3项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专项做好持续跟踪对接,确保成功立项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2项以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积极了解省“尖兵领雁”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申报情况,持续走访需求提报企业,积极跟进技术难题需求征集工作,第一时间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并争取省级重大项目。三是加大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力邦、益坤)积极参与申报。对当前正在实施的省市科技项目持续做好跟踪管理。

3.加大支持基础性科研力度。引导支持科技特派员、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与农业类企业展开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对科研项目的技术投入,并积极向上争取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

(五)着力强化科技要素支撑。

1.持续推进科技人才工作。组织2024中国·平阳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参加市总决赛;协助企业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办理,推动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来华工作人员数量进一步增量;做好2023 青科会成果二季度进展情况报送及谋划2024青科会成果清单。

2.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与省厅对接第16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开展县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及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工作,引导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优势,深度参与申报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等。

3.持续推进徐行镇战略合作交流工作。由徐行镇人民政府对接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收集一批可供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通过多种渠道向平阳企业做好推介工作。

4.推进山海协作工作。加强与乐清市科技局对接,谋划今年山海协作项目,争取于10月底之前落实项目。

5.持续做好科技金融工作。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阳监管支局,进一步鼓励引导金融保险机构加大科技金融惠企、助企力度。根据需求情况,扩大孵化器科技金融工作服务站试点范围。

6.持续推进技转机构增量。谋划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开展校地合作,结合鳌江实验室建设,签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平阳技术转移中心、浙江海洋大学平阳技转转移中心落地,力争新增技转机构任务完成率冲到全市第1。
    (六)着力优化科技生态环境。

1.完善“科技论英雄”评价。对平阳县规上制造业企业“科技论英雄”评价工作试运行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开展“回头看”工作,在此基础上调整完善评价体系以及结果运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在第三季度开展2023年度“科技论英雄”评价工作,评出年度“科技论英雄榜”,及时落实好配套的奖励办法。

2.抓好“科技副总”工作。继续扩充“科技副总”专家库,优化多方联动、精准匹配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副总”专业技术优势,聚焦企业科技创新,助力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难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副总”工作为载体,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引领带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3.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开展走访企业、政策宣讲等服务,邀请科技项目管理、会计等领域专家一对一上门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的归集和申报,以“科技论英雄”为抓手,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制定出台中介宣传册。搜集、整合中介企业资源,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实惠的科技服务资源。

4.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继续加强部门协作督导、调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保持培训机构始终处于有效监管视线内,对于不符合开办条件且未能整改到位的机构,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