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2024年8月份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和资金如下: 1. 发放2024年8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全县孤儿30人,每人每月2579元,计77370元;1名孤儿成年一次性发放五个月生活费12895元(7月已经发放一个月,共计六个月)。合计资金90265元。 2. 发放2024年7月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困境儿童578人,计1223653元(其中:非低保家庭困境儿童每人每月2579元,共269人,计693751元,低保家庭困境儿童享受金额与其享受的低保金额补差,共309人,计529902元)。 以上资金共计1313918元。此经费从“困境儿童、孤儿保障经费”支出(县级资金),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1儿童福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06救济费”支出。资金经“一键达”审批后,由浙里基财智控数字平台将上述补助经费发放到各对象市民卡账户(户名:代理支付款项-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补助,开户行:平阳农商行昆阳支行营业部,账号:85903001262242003347)。 平阳县民政局 2024年8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