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研究,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驾驶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3年以上驾龄,近2年驾驶证记录良好。 3.具有平阳县户籍,居住地在昆阳镇优先考虑。 4.复员军人、持有B1及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8月13日。 2.报名地点:可到县府大院3号楼202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亦可)发至电子邮箱358316606@qq.com。联系人:张先生,咨询电话:0577-63110093。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可从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3.资格初审。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平阳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驾驶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面试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性质、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 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并由平阳县品志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再续签合同。 (二)薪资待遇 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附件: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8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