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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活力班集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平教德〔2020〕179号)精神,树立中小学班集体工作典型,构建平阳“6G”“活力班集体”生态体系,现就推荐2024学年平阳县中小学“活力班集体”创建班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小学4-6年级、初中7-9年级、高中1-3年级(含中职;高中阶段参评对象必须是行政班级)。 二、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2024学年平阳县中小学“活力班集体”创建的班级,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理念目标明确。班主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育人工作实际,精心提炼班级育人理念与目标,构建全员育人模式,着力夯实学校育人方向。 (二)育人环境优良。班级环境干净整洁,环境布置体现带班理念,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进班级、进课堂;《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在班级显眼处上墙。 (三)班级建设显著。班级学生已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精神面貌好。班级形成健康向上的班风和学风,育人成果丰硕。 (四)班级特色鲜明。班集体特色探索与实践已形成比较鲜明的班级特色,且在辖区内有较大影响力。 (五)行规教育扎实。师生举止文明得体,近三年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无校园欺凌现象。 三、创建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创建班级推荐。各中小学对照《平阳县新时代中小学“活力班集体”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启动创建工作,积极、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学区、直属校根据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于9月14日(星期六)之前将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稿报送至县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 (二)创建工作指导。2025年2月17日-28日,各学区、直属校要组织人员分批走访创建班集体、指导各地创建工作。 (三)创建评估验收。2025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本学年“活力班集体”创建班级进行评估验收。各学区、直属校要思想重视,措施到位,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创建指导工作。申报班级要认真对照标准,精心做好“活力班集体”创建经验的总结提炼,努力提高班级特色示范水平,要重创建、重过程、重提升。 联系人:徐宣;联系电话:613838(教育网);邮箱:231870889@qq.com。 附件:1.2024学年平阳县中小学“活力班集体”申报推荐名额 2.2024学年平阳县中小学“活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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