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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47/2024-1428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腾蛟镇
生成日期 2024-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腾蛟镇两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镇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消除“两类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腾蛟镇内两类场所“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增强社会单位和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保障腾蛟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对象

腾蛟镇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两类场所”排查整治。各村、各相关科室(站所)需立即开展对腾蛟镇内的两类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场所负责人要提出整改要求,并且就发现的问题制定隐患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各类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巡防”。行动期间,值班领导要实施常态化夜查;发动基层站所、全科网格、平安巡防等力量,在重点时段开展夜间检查巡防。

(三)强化全民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重点围绕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开展全民宣传,加大亡人火灾案例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火场参观见学等方式,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促改,提高群众思想红线,切实提升群众逃生自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25日前)

召开镇级部署会、村(社区)部署会,各村、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充分认清本次清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层层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

由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组成村(社区)排查小组,具体负责所在村(社区)排查工作,对腾蛟镇两类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等人员组成督促整改小组,对排摸出来的风险隐患落实“一问题一对策”。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

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做到即知即改、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30日前)。

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梳理工作成效,完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对在排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单位进行回访,隐患未整治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业整改或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腾蛟镇两类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下半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对做好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树立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

(三)强化工作职责。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各相关科室(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事项和新业态新风险的消防安全监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靠前一步,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

 

 

 

                                    腾蛟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