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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5/2024-142949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少数民族医疗困难补助金享受对象排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意见》(平政办〔2021〕12号)精神,帮助解决平阳县各民族群众医疗困难问题,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现将开展2024年度少数民族医疗困难补助金享受对象排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摸对象

1.户籍在青街畲族乡和12个民族村且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产生自付医疗费用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及产生5万元以上住院医疗费用的困难户;

2.户籍在青街畲族乡和12个民族村外且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产生自付医疗费用的少数民族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及产生5万元以上住院医疗费用的少数民族困难户。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少数民族医疗困难补助金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的医疗费用发票、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三、其它要求

请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排摸工作,避免错报和漏报,并于2024年11月8日下班前将排摸对象的申报材料送至县民宗局民族科(联系人:李授姬,联系方式:638218)。

附件:2024年少数民族医疗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9月14日

抄送:县财政局

附件

2024年少数民族医疗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项目经办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救助类别

□低保户    □低边户       □因病困难户    □其他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家庭年收入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学习单位





















申请补助情况说明: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情况,生病及治疗费用情况等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乡镇民政办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银行账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注:本表填写四份,本人、村居、乡镇和县民宗局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