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我局申请办理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四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该项目平阳段位于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凤头村、河头村等25个村,该项目选址总规模9.0841公顷,申请用地5.9464公顷,其中农用地5.0881公顷,建设用地0.0333公顷,未利用地0.8250公顷。(具体选址线位见附图)。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预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0577-58125885) 特此公示!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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