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配方肥补贴对象: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公示,2023年全县各乡镇配方肥推广应用(油菜、小麦)应补贴数量为40.33吨,补贴标准为每吨350元,应补贴金额为14115.5元,现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做好专款专用。 该资金中,4839.6元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浙财农〔2022〕72号;9297.9元在年初预算-耕地质量调查与提升项目列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为“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附件:2023年度平阳县配方肥推广应用(油菜、小麦)补贴资明细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印发 附件: 平阳县2023年度配方肥推广应用(油菜、小麦)补贴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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