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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5/2024-143472 主题分类 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民宗〔2024〕13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推进平阳县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民宗所、宗教团体:

根据温州市民宗局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工作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推进平阳县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工作方案(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平阳县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工作方案(2024—2025年)

为贯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提升场所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工作推进会的通知》(温民宗便函〔2024〕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宗教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监事(会)工作,为维护我县宗教和谐稳定、促进宗教文化交流贡献重要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24年底,完成现有登记在册宗教活动场所总量40%,其中佛道完成50%,天基完成20%。

到2025年底,实现现有登记在册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

2024年9月1日前,各乡镇研究制订本辖区推进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节点和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排定具体工作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推进。

(二)全面推进阶段

2024年9月2日-11月1日,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推进工作,县宗教团体要分片区落实好人员指导并督促场所做好监事选举工作,各属地乡镇要协助县宗教团体人员做好场所联络工作,乡镇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县民宗局、属地乡镇及时做好监事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业务科室和属地乡镇要开展一对一谈话或座谈,组织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2024年11月2日-2025年10月2日,县民宗局针对当年度推进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挂牌督办,每周通报并约谈,确保时间节点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25年10月3日-12月15日,各乡镇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公布推进成果,壮大爱国宗教团体力量,重塑宗教领域基层管理组织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落实分阶段任务,细化方案,合力推进,全面开展监事(会)成立工作。

(二)注重综合施策。各乡镇要注重政策把握,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严防引发群体性、突发性和对抗性矛盾,开展工作前,要和场所充分沟通,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纠纷。

(三)强化纪律保障。各乡镇民宗所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要密切关注、妥善处置工作中出现的舆情,防范负面炒作。

联系人:黄志丹黄小笋。

附件:平阳县2024-2025年宗教活动场所监事(会)成立情况统计表

附件

平阳县2024-2025年宗教活动场所监事(会)成立

所属乡镇

场所名称

成立类型(监事或监事会)

人员名单

备注(成立时间)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以上表格每周报县民宗局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处黄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