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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33/2024-145219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1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综法办〔2024〕21号
其他信息

关于要求提供平宋塘河河长履职尽责总结报告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镇级河长需每年向县级河长述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