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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5年1月份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平民〔 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县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发放2025年1月份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和资金如下:

1.发放2025年1月份孤儿基本生活费:全县孤儿31人,每人每月2579元,计79949元。

2.发放2025年1月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困境儿童596人,计1259352元(其中:非低保家庭困境儿童每人每月2579元,共289人,计745331元,低保家庭困境儿童享受金额与其享受的低保金额补差,共307人,计514021元)。

以上资金共计1339301元。此经费从“困境儿童、孤儿保障经费”支出(浙财社〔2024〕97号),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1001儿童福利”,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06救济费”支出。资金经“一键达”审批后,由浙里基财智控数字平台将上述补助经费发放到各对象市民卡账户(户名:代理支付款项-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补助,开户行:平阳农商行昆阳支行营业部,账号:85903001262242003347)。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