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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南麂之星”客轮客运票价的通知


平发改价〔2024〕4号

关于核定“南麂之星”客轮客运票价的通知

平阳县欧南海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南麂之星”豪华客轮客票定价的请示》(平欧运〔2024〕07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通过成本调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南麂之星”客轮客运票价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客舱130元/人次,中客舱145元/人次,上客舱160元/人次;

二、儿童、学生、革命伤残军人等票价按国家有关规定优惠规定执行;

三、南麂岛民、驻岛部队军人和驻岛单位工作人员票价优惠情况,由你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0日起执行。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