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2025〕2号 关于同意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平阳县新兴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平临港〔2024〕128)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179号文,我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局、县水务公司、县交警大队、县铁塔公司、县人防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对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新兴产业园H-08-2地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12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59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326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3080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35平方米、邻里中心建筑面积121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64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10平方米、体育健身用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消控室建筑面积35平方米、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61平方米、配电房及开闭所建筑面积330平方米、入户大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330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2950平方米、停车面积(非兼人防)7160平方米、消防设施面积(非兼人防)500平方米、其他设施用房(非兼人防)720平方米;架空层不计容面积259平方米,室外文化活动场地100平方米,室内体育设施活动场地150平方米;机动停车位26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3个、地下停车位247个),非机动车位1096个(其中非机动车停车位548个、电动非机动车位548个)。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 局设计;(二)优化经济技术指标;(三)按规定编制绿色建筑专篇、海绵专篇设计;(四)非机动车车位需明确位置;(五)优化人防地下室战时平面图、平时平面图及相关数据;(六)车行出入口与相邻交叉口的间距需满足规范要求,优化内部通道绿化设计,保障视距通透,同时设置相关交安设施。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给排水设计: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二)电气设计:按规定设置开闭所,由市政电网引来两回10kv电源先接入开闭所,再由开闭所引出接至各配电房;(三)住宅用电和充电桩应接入公变,其他公共负荷应接入专变;(四)开闭所、配电房不得与住宅楼直接相邻。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32883.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81.61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2025年1月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7-330326-04-01-43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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