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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127/2025-14554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2年度国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国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平人大常〔2023〕46号)有关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第一时间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狠抓整改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意识与强能力相结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增强各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平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和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调整优化资产管理权限和流程,减少事项报送审批环节,实现程序、要件等删繁就简,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培训。率全市之先组织开展资产共享云3.0系统上机操作培训,全县258家单位300余人分6个批次参训,推动基层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熟练运用新资产管理系统,适应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要求。

二、内部查与专项查相结合,清查盘点更加彻底。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核实固定资产账、物现存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采取自查申报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拉网式清查核对,主要排查资产账实情况、违规购置处置资产情况、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情况。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国有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提出处理方案,依法依规逐步整改到位。各单位自查完成后,计划于10月份聘请富有经验的第三方中介公司参与专项清查。

三、实时改与长期改相结合,问题化解更加精准。加大资产遗留问题及呆坏账清理处置力度,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一是解决机构撤并资产交接问题。针对同级审计中发现的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因2018年机构合并撤销但资产云账户资产未及时划转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次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确定有效解决方案,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给予资产审批(划转)处置金额1889.97万元,目前整改工作全部完成。二是解决在建工程长期挂账问题。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督促县教育局、交通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加快核算入账,2022年以来累计推动在建项目结算转固5个。三是做好公房资产调账工作。针对公房资产调账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公房资产调账相关协调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资产云调拨数据与产证信息不符、资产部分转卖但账面价值未分割等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实现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四、管资产与管预算相结合,资产使用更加集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资产绩效与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一是强化资产配置源头管控。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存量资产配置为参考,将存量信息上传至一体化系统,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提供依据。完成预算批复后,利用预算模块将新增资产预算编报推送至管理模块,为后续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二是调整更新固定资产配置标准。出台《关于印发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及办公通用软件配置标准的通知》,对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全方位控制产品类型品种,提升资产配置的适用性、科学性。三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参与、协助制定《平阳县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价办法(试行)》,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设置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考核,促使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公车报废车况实地查验环节,严格公车报废审批。

五、常态化与长效化相结合,监督效果更加有力。在审计等各类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管理盲区,构建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资产云”系统线上管理。推进资产云3.0上线,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网上报批。克服新老资产云系统转换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加强资产数据治理,确保资产卡片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资产盘点,确保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实物资产核对一致。二是强化审计巡察等成果运用。将审计巡察等查出问题与单位考核相挂钩,针对年度同级审计中发现的16家单位资产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评价扣分处理,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三是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今年以来盘活处置各类资产5项,包括县交通局的麻步山土石方拍卖、鳌江镇三星旧厂房拍卖、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房产租赁、平阳职专超市招租、鳌江镇山根土石方拍卖等,其中4项已完成,增加财政收入1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