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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2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平政办〔2022〕68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资料评审、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查表决、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浙江嘉翔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智业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吉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浙江南一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欧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平阳县政府质量奖”,并予以通报公布。 希望相关企业珍惜荣誉,砥砺前行,不断深化质量革新举措,切实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全县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贯彻质量绩效理念,严守质量安全红线,积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平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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