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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平阳县闹村乡南阳村等5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暨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批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411-330326-04-01-368292

平发改投资〔2024〕287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闹村乡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政府

项目名称:平阳县闹村乡南阳村等5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暨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行业类别:土地整治

建设地址:平阳县闹村乡南阳村、西垟村、苍南村、大施村、联山村。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一)新建灌排渠-0.4×0.4(C25砼)共337m;

(二)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生产路1.0米宽C25砼路面270m;

(三)土地平整工程:修建田坎5756m、1.5m高干砌石田坎205m,新建1.8m高干砌石田坎200m、2.0m高浆砌块石田坎1456m、修建2.0m-6.0m片石挡墙649m,以及新建管理房2座;

(四)土壤改良工程:地力培肥14.0190公顷(210.29亩)。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265.95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6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政府投资)。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闹村乡南阳村等5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暨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建设。         

2024年12月23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