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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海洋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年8月1日至11月25日,温州市审计局对我2020年以来的海洋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审计。我收到《审计报告》(温审农调报〔2023〕163 号)后,立即开展自查,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堵塞漏洞、完善程序和健全制度的重要契机,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项目建设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任务未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重大项目建设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问题平阳县鳌江标准堤(钱仓、东江段)加固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

完成该问题整改。

(二)针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任务未落实”的问题已完成平阳县涉海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制定海洋环境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及海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完成该问题整改。

二、海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分地方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未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标准”的问题已制定《平阳县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编制工作,并完成2024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完成该问题整改。

(二)针对“入海河流(溪闸)的总氮、总磷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已制订出台《平阳县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3年连续实施了三个月水质监测,总氮浓度分别削减4.27%、4.95%、5.85%,均达到《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温政办〔2020〕84号)规定的削减4%要求

完成该问题整改。

(三)针对“入海排污口整治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初启动了该25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重新核定排口类型,剔除雨洪排口,实施排口区域管网改造最终确认无需整治排口8个,需要规范化整治排口17个截至2023年12月,涉及相关排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出水经检测后均达标,并上报“浙里蓝海”监管平台,最终保留备案入海排污口5个,纳入常态化监管。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四)针对“涉海部门执法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南麂镇人民政府已将海洋环境风险隐患予以整治,并将整改结果报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三、沿海县域污水治理情况。

)针对“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管理2024年开展的抽样检测中均符合国家标准。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针对部分地区排水管网管理不到位”问题,已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浙建城发〔2019210 号)的规定,完成排水管网台账梳理,完成GIS地理信息系统的录入排水管网数量1043公里;同时,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管道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短板,提升污水系统管理水平,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522日印发了《平阳县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7年)》,旨在实现长效管理。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渔业发展与污染治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规发放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补贴或渔民生活补助12.96万元”的问题足额追回违规领取的捕捞渔民养老补助并上缴国库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针对平阳县3家养殖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平阳县宏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温州海派渔业有限公司、温州霖程键水产养殖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完成环评。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三)针对减船转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截至2024年12月,平阳县共减船29艘6040.4千瓦,已完成“十四五”5433千瓦的功率压减任务。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四)针对二级以上渔港未全面建成(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问题,已在南麂渔港配备了两个油污收集箱,并于2024年1月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和处理。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海洋生态修复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在禁渔期实施增殖放流”的问题平阳县已在2024年委托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对2024年度增殖放流工作进行科学规划,6月份放流黄鳍鲷、泥蚶、大黄鱼苗种5500多万单位。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未审批”的问题平阳县已委托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开展平阳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项目。项目成果包含《平阳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用岛活动生态评估报告》和《平阳县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用岛活动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4年8月13日,项目成功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方案》,2025年12月底前相关岛屿办理用岛手续。

该问题持续整改中。

(二)针对“部分用海项目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的问题海洋牧场已完成修复生态环境工作,用海公司不再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三)针对“平阳133.33公顷养殖场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问题,平阳县已于2024年10月16日在新平阳报上拟挂牌出让该片海域用海公示(公示里面海西镇三宗用海包括平阳县宏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用海中原未办理使用权证的133.33公顷海域)。公示完成后将启动该片海域出让工作。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针对海域使用金收取不规范”问题,已全额退还多收的海域使用金13.96万元至相关企业。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七、沿海产业布局与发展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1个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未达要求”的问题:已两次函告温州万盟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整改,因该企业仍未达到投资要求,将没收相关履约保证金。

已完成该问题整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