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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局党委决定: 李瑶瑶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职务; 刘春龙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前期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程科技科副科长职务; 潘训洁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七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五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陈通箭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前期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叶秀城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程科技科副科长职务; 袁思利同志任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柳上舟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徐招波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二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朱高泳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三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七中队中队长职务; 俞宗秋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荣凡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104国道平阳超限运输检测站站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鲁汝炼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胡芳芳同志任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江枫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廖洪川同志平阳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李扬同志平阳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应爱芳同志平阳县港航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李瑶瑶、刘春龙、潘训洁、陈通箭、叶秀城等5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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