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申请批复<2024年平阳县昆阳镇官岙邸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函》、《2024年平阳县昆阳镇官岙邸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平发改投资〔2024〕221号,项目代码:2408-330326-04-01-404953)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24年平阳县昆阳镇官岙邸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方案。本工程位于昆阳镇官岙邸村及后岙村两个行政村,本工程涉河点共有3处,涉及河道为山茶岭下溪、垟底河,管道随现状桥梁打支架方式沿着桥面敷设,建设管道涉河总长度69.25m,管道布置于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不占用水域面积,不会对河道行洪排涝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与规划河道实施相符合。 二、后续因河道建设及管理方面等问题需要拆除或迁改,你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并承担一切费用。 三、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防洪评价方案放样、施工,布置图详见附图。 五、本项目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堤防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 六、你公司应合理组织管线工程的施工时序;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水利设施防汛安全由你公司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 七、你公司应在本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请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 八、你单位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附图 平阳县水利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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