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县水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节水意识,有效保护水资源,确保供水设施基本运行和维护,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成本测算并召开座谈会及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南麂镇自来水分公司供水区域在试供水期间实行试行价格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55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特种用水价格为10元/立方米; 三、以上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待试行期结束后,再根据成本监审情况重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 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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