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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中医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平阳县中医院:

你院《关于核批停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合理有效利用停车场资源,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位的周转使用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内停车收费标准,具体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停车1小时内免费(含1小时)。

2.停车1小时以上至6小时内为5元/辆(含6小时)。

3.停车6小时以上至12小时内为10元/辆(含12小时)。

4.停车12小时以上至24小时内为15元/辆(含24小时)。

5.24小时内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每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二、免收停车费车辆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收费前按规定做好公示和宣传工作,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时间

以上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原《关于平阳县中医院院内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平发改费〔2015〕6号)文件随文废止。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