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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平阳县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G1523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县现行政策规定对《G1523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昆阳镇人民路375号,传真:0577-63889036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pycqb@qq.com) 附件:1.《G1523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2.G1523甬莞高速公路增设海西互通(既有阁巷枢纽改建)工程红线图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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