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阳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 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5.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民办教育。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10.指导全县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11.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3.负责指导全县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1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市委关于“清廉温州”建设和县委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平阳”建设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教育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136个学校预算(具体学校、单位见附件 “0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中的单位明细)。 二、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阳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99489.56万元。 (二)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199489.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2842.72万元,下降29.34%,主要是2025年预算不包含教育基本建设、学生托管费、教师考核奖及乡镇等其他部门拨款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818.28万元,占99.1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450.00万元,占0.73%;上年结转结余221.28万元,占0.11%。 (三)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199489.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2842.72万元,下降29.34%,主要是2025年预算不包含教育基本建设、学生托管费、教师考核奖及乡镇等其他部门拨款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85324.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7.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3520.23万元,占76.96%;日常公用支出11122.88万元,占5.58%;项目支出34846.45万元,占17.4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039.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39.5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3874.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7.16万元。 (五)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039.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003.52万元,下降9.5%,主要是2025年预算不包含教育基本建设和教师考核奖等拨款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83874.22万元,占92.85%;科学技术支出1000.00万元,占0.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7.15万元,占3.06%;卫生健康支出2281.03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4827.16万元,占2.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86.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行政事业人员统发工资、基础绩效奖、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以及日常公用支出等。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等。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7256.6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学前教育幼儿园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公办幼儿园外聘人员经费、普惠性幼儿园经费、学前教育资助、教师专项培训、课程改革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76657.3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对学生的奖助学金、民办教育扶持、教师专项培训以及校舍专项维修等。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54655.6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对学生的奖助学金、民办教育扶持、课程改革、教师专项培训以及校舍专项维修等。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2651.1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支出,对学生的奖助学金、公办学校委托管理等。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3887.19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如缺编临时代课教师经费、义务段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运转经费、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经费、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含幼儿园教师)、考试经费、校园安保经费、中华传统美德进校园活动教育专项经费、课程改革专项经费、教育共同体专项经费、教师待遇补差、援疆援藏经费、劳模津贴及药费补助经费、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11962.34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阳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平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在编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等,中职学生资助经费(免学费、家庭困难资助)、职业教育提升专项经费等。 (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初等教育(项)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年龄人口教育年限提升工作。 (10)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492.72万元,主要用于浙江开放大学平阳学院在编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等。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项)68.3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等。 (1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936.52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送平阳特殊教育缺编临时代课老师经费及送教上门专项经费等。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人才专项奖励及骨干考核及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新教师考录工作。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81.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离休护理费、退休活动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45.07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52.0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4.9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39万元,用于教育局本级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09.18万元,用于教育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64.4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27.1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643.1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53520.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112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1745.48万元。主要是学校基本建设经费未包含在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部门预算中。 (八)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阳县教育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计划。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等上级部门对我县各学校教育教学等调研、检查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8.89万元,增长48.24%,主要是因为各学区运转经费并入。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3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55.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0.8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平阳县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平阳县教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40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34846.4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项目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8.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初等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成人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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