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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4号)、《关于上报<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平农〔2024〕85号)、《关于上报<平阳县2024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报告》(平农〔2024〕87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水稻绿色高产竞赛的通知》(温农发〔2024〕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现场产量验收结果,平阳县吴燕家庭农场、平阳县鹤溪镇加柱粮食专业合作社、平阳县宏丰粮食专业合作社、浙江塘川橄榄专业合作社达到目标产量,平阳县昆阳镇新科家庭农场、平阳县志省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平阳县水头镇祥堂粮食专业合作社、平阳县学万家庭农场、平阳县佳鑫家庭农场未达到目标产量,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纪要〔2024〕11号),现拨付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补助资金合计53.1万元给你们(详见附表)。 资金在种粮补贴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浙财农〔2023〕88号,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为“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附件: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补助资金(第二批)拨付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方补助资金(第二批)拨付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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