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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农办农〔2024〕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14号)、《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组织上报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应用新型农机装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水稻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早稻平均单产达500公斤,连作晚稻平均单产达560公斤,单季晚稻平均单产达700公斤以上的粮食生产主体及种粮大户,均可以申报示范应用新型农机装备项目。 二、申报内容 包括购置水稻播种机流水线,新建智能自动化育秧中心大棚,购置秧苗运输机、叉车、旋耕机、秧盘等新型农机具。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项目申报主体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项目要求到属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自主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应用新型农机装备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②土地流转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请申报主体于2024年6月 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专班,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发展专班(昆阳镇东门横街302室蔡小盈,联系电话:63713285、63725838)。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做好调查摸底,组织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进行审核。 2.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实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个人百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 附件: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应用新型农机装备项目申报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平阳县2024年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应用 新型农机装备项目申报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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