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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71/2025-14629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
生成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送达公告

编号:平烟专收〔2025〕许送告字第2-2号      

 

郑传波   

本局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作出收回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330326109786),现将《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期限为1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5年03月07日


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