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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2025-14630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线索举报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我县出台了《平阳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并全面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平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举报内容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伪私募”“伪金交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以其他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五)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以房养老”“老年产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

(六)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上门等方式,向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的基本情况、非法集资活动范围或领域、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同时,对于公民举报的非法集资线索,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和有关举报线索运行保密管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管。

举报电话:0577-63166980(工作时间受理)

12345(24小时接听)

110(24小时接听)

举报地址:平阳大厦20楼(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25400

举报邮箱:pyjrb@qq.com

四、举报奖励

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理或者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的,将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具体奖励措施按《平阳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执行。

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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