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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市兴宝隆无纺布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市兴宝隆无纺布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技改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滨海新区新滨路10-28号

温州市兴宝隆无纺布有限公司

租赁建筑面积3458.96 m2。年产2500吨无纺布

2025年4月9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兴宝隆无纺布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无纺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在无纺布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喷丝工位均设置上吸罩,废气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25 m。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滤渣、废滤网、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导热油、矿物油废桶需要妥善收集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