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温州市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温民事〔2022〕1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平阳县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价格管理形式 具有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他公墓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具备开业条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投资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二、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基本服务项目包括进(退)穴、刻墓碑服务、瓷像制作、综合服务等4项内容;延伸服务项目指由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具体包括个性化墓位设计、墓位改造服务、特殊字刻碑服务、描碑、特殊尺寸瓷像制作、影雕制作、礼仪服务、更换(补)墓穴证等8项内容。 (一)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具体项目说明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其他公墓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平阳县公墓延伸服务收费具体项目说明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各公益性公墓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服务,规范收费行为,在收费醒目处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平阳县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2.平阳县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阳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平阳县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价,下浮不限。 附件2 平阳县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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