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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800吨高性能无纺布和8000万只包装袋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万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中部新区57复线A24-2,是一家从事包装袋制造的企业。企业总占地面积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9973.95平方米,拟购置彩印机、淋膜机、丝印机、柔版印刷机、无纺布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6800吨高性能无纺布和8000万只包装袋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964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经预测,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项目厂界各预测点位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在厂区合理布置及采取切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影响: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项目彩印废气(擦拭废气、调配废气并入彩印废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燃烧系统(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20m高空排放;天然气经燃烧后产生的助燃废气在蓄热式燃烧系统(RTO)里与有机废气一并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25m高空排放;丝印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DA002排气筒25m高空排放;柔印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DA003排气筒20m高空排放;淋膜复合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DA004排气筒25m高空排放;熔融挤出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DA004排气筒25m高空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区,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非直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物料仓库,严禁烟火,进出仓库都要有严格的手续,以免发生意外;仓库内须有消防通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工艺装置区、储罐区等配置适量的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建设地点评价范围内边长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万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中部新区57复线A24-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总 1367653631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晨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1759号办公楼五楼512室东面 联系人:陈工 15088909325 (3)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37号 联系方式:0577-889263869 公示单位:温州万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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