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宅基地首次登记公告20250425-苏为闯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05月20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鳌江不动产登记服务分中心
联系方式:63263517
不动产权利情况表
序号
权利人
类型
坐落
单元号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苏为闯
鳌江镇山垟村山垟路664-3号
37.64/74.54
住宅
2
鳌江镇山垟村山垟路716号
35.43/70.86
公告单位: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鳌江分中心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