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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京航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温州京航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萧江轻工产业小微园B10地块F1栋113、402室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迁建项目,迁建后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

二、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萧江轻工产业小微园B10地块F1栋113、402室,周边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表1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项目

序号

保护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序号

保护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大气环境(现状)

1

华山村

东、东北

134

19

余桥社区

西南

2172

2

潘南村

746

20

金星社区

1911

3

东湖名园

西北

767

21

伟雄村

东南

803

4

骏和家园

97(最近点)

22

滨河村

西南

2435

5

河头垟村

西南

208

23

城西社区

东北

1980

6

胜利社区

西北

706

24

双榕社区

西北

1258

7

沿河社区

西北

1180

25

萧江镇人民政府

西北

1540

8

凤江社区

东南

1710

26

萧江实验小学

西北

909

9

凤灵社区

东南

2038

27

萧江镇第一小学

西北

1006

10

四大屋社区

西北

1857

28

萧江镇第三小学

西北

1744

11

萧圳村

西北

2336

29

萧江镇第二小学

西北

2196

12

裕丰村

西侧

1527

30

萧振高级中学

西北

2333

13

凤头村

西北

2257

31

萧江一中

西北

1389

14

庄里社区

西北

2082

32

萧江二中

西北

2586

15

萧江社区

西北

1223

33

龙港市玉成中学

东南

1490

16

潘汇村

东北

1220

34

龙港市第十中学

东南

980

17

灵龙村

东南

1880

35

凤浦幼儿园

东南

1359

18

灵海村*

西南

2046

36

凤江小学

东南

2143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①根据预测结果,企业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各特征污染物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小时质量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在此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④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处理与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调墨间,调配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与“减风增浓”后的彩印、烘干、擦拭废气一并经“RTO热力焚烧”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1,45m);天然气助燃废气在RTO热力烧系统里与有机废气一并引至高空排放(DA001,45m);淋膜复合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2,45m);拌料粉尘密闭操作,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事故性排放。在整个工艺流程中尽量减少敞开式操作。加强车间的通风和排气,做好消防工作,严格按消防规章落实各项措施,杜绝爆炸、火灾引起的污染事故。对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台账。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彩印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固废: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擦干净的废印辊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油墨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境风险: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原材料均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采用一用一备的方法,严禁出现风机失效、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的工况。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京航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506637555

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科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工       联系电话:0577-88390620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公示单位:温州京航包装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