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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2/2025-147965 主题分类 海洋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项目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3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58118907)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人

海域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海域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备注

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

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用海位于平阳县鳌江镇下厂段鳌江北岸

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1.9115

40年

标准堤

1.0197

40年

雁门闸站

0.0498

3年

施工围堰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3日

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申请用海位置图(红色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