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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阳县火化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平阳县火化殡仪馆:

你馆《关于调整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进一步加强殡仪馆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以及省、市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殡仪馆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

殡仪馆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普通化妆、遗体理发、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共8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2.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由温州市民政部门同温州市发改部门确定,我县参照执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馆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三、规范殡仪馆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馆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殡仪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殡仪馆服务惠民政策

基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免费。殡仪服务惠民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可扩大惠民服务范围。

五、时间效力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批复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原《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平发改费〔2009〕3号)、《关于调整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费〔2009〕4号)同步失效。

附件:平阳县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阳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平阳县殡仪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项目说明

备注

遗体接运

元/具

230

辖区殡葬专用车将遗体从遗体所在地接运到殡仪馆内的费用(含抬尸)。超过40公里每公里加收5元,超350元按350元计收。

1.惠民减免项目;2.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遗体存放

元/具·日

80

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费用。普通冷藏存放期限3天以内免费;超过3天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收。

惠民减免项目。

遗体

火化

普通炉

元/具

330

遗体火化的费用,包括遗体包扎、遗体消毒、遗体置入火化炉、浇水,火化,骨灰整理、骨灰装殓等火化全过程费用。

成人330元/具,14周岁(含)以下减半,死胎90元/具。

1.惠民减免项目;2.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拣灰炉

最高

限价900

按自愿原则由丧属选择,费用应按规定扣除财政补助部分。

骨灰寄存

元/具·月

10

一年以内免费寄存,超过一年的,超出时间按10元/具·月收费,不足一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惠民减免项目。

普通化妆

元/具

最高

限价100

限普通遗体,包括面部清洗、敷干;嘴巴、眼帘整合和复位;脸部上妆;整理衣装、梳头等。

遗体理发

元/具

最高

限价100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小厅

元/场

最高

限价300

面积58平方米,提供遗体像架、花圈、音响、哀乐播放、普通照明、贡桌、空调、围棺架、祭台等。

惠民项目。

中厅

最高

限价500

面积110平方米,提供遗体像架、花圈、音响、哀乐播放、普通照明、贡桌、空调、围棺架、祭台、电视机,休息室和独立卫浴。

大厅

最高

限价800

面积约320平方米,提供遗体像架、花圈、音响、哀乐播放、普通照明、贡桌、空调、围棺架、祭台、电视机和大型休息室。

小厅

元/日

最高限价300

面积58平方米,提供遗体像架、花圈、音响、贡桌、空调、围棺架、祭台等。

惠民项目。

中厅

最高限价500

面积110平方米,提供遗体像架、花圈、音响、贡桌、空调、围棺架、祭台、电视机,休息室和独立卫浴。

大厅

最高限价800

面积320平方米,提供遗体像架、花圈、音响、贡桌、空调、围棺架、祭台、电视机和大型休息室。

花圈花篮

租赁

绢花圈

元/个

最高限价10

包括2对以内挽联。

惠民项目。

绢花篮

最高限价50